一、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变更非招标采购方式(单一来源除外);
二、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项目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;
三、采购《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》外进口产品;
四、特殊事项变更为自行采购;
五、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申请;
具体内容详见附件